这个良心是不存在的,金融永远是嗜血的,最好的退出是本金加利息,坏账自己扛,这种平台不可能有,退出现在应该有这几种,1.本金分几年退给出借人,收益看回款,这是最有良心的。2.只退本金,收益部分算在本金里,等于钱白给平台用几年,要是没损失也还好。3.找债务公司打折收购债权,打几折就看情况了,但一般也平台金蝉脱壳的手法。4.提退出方案兑付比例小,时间长,那基本是压着出借人不投诉,不报案,为转移资产跑路做准备。所以出借人不管什么方案尽量不要接受,直接投诉银保监局,或直接报案,因为这种平台都没有金额牌照,本身就做犯法的事。
返还率不足50%的结案就是新的“立案“开始,因为自融利润>实标利息,暴雷的目的就是为了洗白,巨额本金>>>挥霍资金。必须要使另类致富的投机分子梦想破灭,让真金白银回到出借人手中,因为是他们凭劳动血汗所的。
找当地公安报案。国家应该严厉打击那些坑害老百姓的非法集资平台,不能按期清偿债务的,要严令有关部门将责任人抓捕归案。不能让一个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对办案不力者要搞责任追究!
现在所以P2P良退平台方案都是以保护平台利益的方案,而且这些方案都是违法的。
从逻辑上说中介平台公司与你签订的合同有两类,一类是自己直接选定借款人,而签订的多方合同,包括出借人、借款人、中介平台、担保公司共同签订的合同(散标)。另一类是委托平台出借,授权平台代你与借款人、平台、担保公司共同签订合同(各种宝)。但不管那种类型,资产端债券所有权应该归出借人所有,而现阶段所以良退、转型平台都把资产端债权先归平台所有,严重违反《合同法》,也与中介公司性质相背。对转型、良性退出的平台,应按出借合同办理才是依法退出,平台要对债权按实际价值收购,虽然新出台的政策要求平台要转型、良退,同时政策也要求保护出借人的利益,严格的说你平台转型、良退,对出借人来说也是一种违约(法不溯及既往),违约就必须承担责任。其它的以保护平台利益的任何方案都是违反过错原则的。网贷机构的业务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由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直接借贷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出借人有权继续主张债权。出借人、借款人、网贷机构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自行和解、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如出现涉嫌犯罪行为造成出借人损失,出借人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打击违法保护合法两手都要硬,才能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精神。
良性退出就是莫钱了,又怕被抓,发明一个名词忽悠投资人不要闹,说一下,后面给你们钱,后面是好久,给多少,不晓得[捂脸]
所有的P2P彻底清零了,相当于都“良性”退出了?现在就看有多少良心兑付的了。
实际良性退出是个伪命题,6千家P2P真正良性退出的不足100家,除非你已提前撤出了P2P投资,不然所有在投的,最后都被良性退出桎梏着,要保住本金那时不可能的。能少亏点就非常不错了。
很多平台把出借人的钱挥霍完了,或者资产提前转移了,要么跑路了,要么自己投案自首了,随法律处罚,但就是没钱,因为P2P诈骗没有死刑,所以一般的诈骗平台老板坐几年牢就出来了。
有的平台能兑付一部分给投资者,但都花样百出,想尽办法最后收割,拖延兑付时间,用廉价商品换投资款,打折兑付,最高5折,也有低至一折的。
还是什么三年内五年内两年内兑付的都是用的延时战术,拖得你筋疲力尽了,平台也不在了,老板也杳无音讯了。
首先普及一下所谓的良性退出,所谓的良性退出。绝大部分都是网贷平台的谎言和套路,就是缓兵之计。这样做的好处多的去了!
1.安抚投资者
宣布良心退出,首先安慰的是投资者。
你看我良性退出,你不要担心了吧,钱我会还的。只是时间的问题,但是现实中多的去了那种良性退出几年之后,还是一分钱不对付的平台。
P2P线上业务,公司宣布良性退出了,说三年内给付,人也找不到也没消息,我该怎么办?
先讲一下方法:
收集证据:P2P线上业务,理财截图,成交记录以及收益回报,包含绑定的银行卡支出记录等等各方面收入支出的凭证都需要收集,收集整理,然后保存多份,如有必须可以打印多份,便于以后追款使用。
报警:将收集好的证据完整的交给警方一份或者多份,进行备案处理,积极配合警方进行排查,把能想到的能做到的都表达给警方,从而更好地方便警方侦破案件。
积极去与公司相关的论坛,贴吧里沟通,相信一个P2P公司理财出现问题后会涉及更多的人群,这样大家团结力量,有必要建立个群体讨论的空间,各自发表意见,互相帮助,提供线索等等
P2P说良性退出那你的去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核实,不是他说三年内给付就可以,而是要主动出击,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和备案。如果你真的什么都不懂,而还又想高额回报的话,很容易被人忽悠,不单是这次可能你还会有下一次。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很多人总是贪图高利息高返利,不去了解金融的基本产品,而是盲目的道听途说,或者是通过熟人牵线误入歧途,最终的结果很难全身而退。所以做理财产品的开始时就要有客观理性的观念,如果你是保守型的投资者那你就踏踏实实的去银行存定期或者是大额存单。这样的话你最起码可以保证本金的存在。
P2P本质就是庞氏骗局,你图人家的利息,而人家是图你的本金,其实P2P没有什么新颖的只是换了个面目和名称。如果你有一定的金融知识也不会去做这样的庞氏骗局。所以一定要有基本的金融知识才可以守护财富,做财富的主人。
这样的平台太多了,良性退出只是个幌子,三年内给付也只是缓兵之计。平台要么没钱,要么根本不想给钱,三年时间已经足够让平台转移资产甚至跑路。
如果像你说的那样,平台人也找不到也没消息,基本可以断定,出借人将血本无归了。这时候可能有很多人会自认倒霉,不了了之,而这恰恰是平台所希望的。所以,希望大家第一时间报案,即使钱收不回来,也要将那些人绳之以法。
监管层将P2P平台强力清零,使金融系统排除了一个巨雷。但P2P平台清零之后,债权债务并未清零,损失几乎全由出借人承担。其教训是深刻的,代价是巨大的,对出借人也是极不公平的。
希望监管层尽快将保护出借人、打击违法者列入议事日程,即使不能为出借人挽回损失,也要为他们讨回一个公道。不能让出借人既承担了经济损失,还得打上一个非法集资参与人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