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评丨营销创意不该让人深感“被冒犯”

中工网评:营销创意不该让人深感“被冒犯”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营销成为了企业宣传和推广的重要手段。在众多营销手段中,创意营销因其独特性和新颖性而备受关注。然而,近年来,一些营销创意却让人深感“被冒犯”,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一、创意营销的初衷
创意营销旨在通过独特的创意,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它要求营销人员具备丰富的想象力、敏锐的洞察力和创新的精神,将产品与消费者需求相结合,创造出令人耳目一新的营销方式。
二、为何创意营销让人“被冒犯”
1. 创意过度,忽视消费者感受
一些营销创意为了追求新颖,过度强调创意,却忽视了消费者的感受。这种做法容易让消费者产生不适,甚至感到被冒犯。
2. 创意与产品脱节,误导消费者
有些营销创意与产品本身关联不大,甚至出现误导消费者的现象。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在了解产品时,容易产生误解,从而对品牌产生负面印象。
3. 创意侵犯他人权益
部分营销创意涉及侵犯他人权益,如抄袭、侵权等。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4. 创意缺乏社会责任感
有些营销创意过于追求商业利益,忽视了社会责任。这种做法容易引发社会争议,损害品牌形象。
三、如何避免创意营销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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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工网

中工网评论员张雪

据金羊网报道,近日,浙江杭州一商场的广告牌标语内容引发争议——“牛困了就睡觉 马困了会睡觉 牛马困了点杯咖啡”。有网友表示“我可以自我调侃,但不允许别人调侃嘲讽我”,也有网友表示“没什么,挺有趣的啊”。最终,商场将这一广告牌撤下。

无独有偶,此前,据上游新闻报道,一名云南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其在一连锁餐饮店用餐时,发现麻辣烫碗沿刻着“碗底有惊喜”,吃完之后一看碗底,赫然印着“你像猪一样能吃”。“一点都不好笑,只觉得不被尊重。”网友直言感到被冒犯。

“牛马”一词是网络用语,多用于上班族对自身处境的一种自嘲,与之相类似,不少网友在想吃某些美食时,会开玩笑说自己“猪瘾犯了”。这些网络上随处可见的“热梗”,用作商家的广告语是否合适?为何会让一些人感到不适和被冒犯?这涉及的是商业营销的边界问题。

客观而言,商家用网络热梗设计广告词或各类标语时,未必存心想要嘲笑消费者,或许只是想借此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拉近和消费者之间的距离而已。不过,每个人的处境不同、想法不同,对网络热梗的理解和接受程度也不一样,有些人对“冒犯式营销”可以一笑置之,有些人则会觉得不被尊重。

用这种有争议的方式来引起消费者注意,更像是一种冒险营销,因为商家可能无从判断效果到底会怎样。人们愿意玩梗自嘲,是苦中作乐的黑色幽默,也是排解压力的一种方式。但商家用这样的字眼来称呼或形容消费者,就很值得商榷了。这就像是人对着镜子说自己“好丑”,更多的是自谦或者自嘲,但若是陌生人指着镜子里的人说“好丑”,更多的恐怕就是一种伤害和羞辱了。人们消费本是为了获得一份舒适和愉悦,如今却因“冒犯式营销”而好心情全无,这样的碗底“惊喜”不要也罢,这样的营销也很难给商家带来正向收益。

进而言之,玩梗不当的广告语不仅可能招来消费者的反感,影响商家的销量和营收,也极有可能透支人们对商家、对品牌的好感度,进而影响其未来的发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情形。就此而言,有些引发争议的营销手段和表达确实应该好好反思一下。

毫无疑问,商家营销可以玩幽默,也应该有创意,用网络热梗营销无可厚非,但应该考虑效果、考虑消费者的切身感受,要学会换位思考、尊重他人。真正的幽默不会冒犯和羞辱他人的痛点,成功的营销源自理解与共情。守住尊重这条“硬杠杠”,才是商业智慧与长远发展的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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