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得知一村有钱人多,男子夜骑300公里前往盗走近20万现金和首饰,已被刑拘

这样的新闻确实令人震惊。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位男子为了盗窃近20万现金和首饰,不惜夜骑300公里,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我国法律对盗窃罪有明确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此,提醒广大民众,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不要贪图一时的利益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同时,也要加强对个人财物的保管,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对于此类犯罪行为,警方会依法进行严厉打击,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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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下午,历经48小时侦查,四川南充南部县警方在仪陇县一农家乐,将打算逃回达州万源的苏某某抓获归案,并从其背包内查获近20万元被盗现金和珠宝首饰。到案后,苏某某对伪装作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据介绍,苏某某是达州万源市的一名无业青年,今年5月初从网上得知南部县升钟镇农村自建房普遍较好,比较富有,于是打定远程行窃和伪装作案的不法行径。

5月9日19时许,苏某某经过精心准备后一路导航,连夜骑摩托车15小时后到达升钟镇预定地点,然后根据村民住房条件和人员活动情况进行长时间观察踩点,最终选定对建造较好且无人居住的两户人家伺机下手。

5月10日晚,苏某某将摩托车停放在附近墓地隐蔽后,入室盗窃一户村民1瓶洋酒、4瓶红酒将其藏于墓地,然后再次采取破窗、撬门等方式盗窃另一户人家近20万元现金和金银首饰。次日凌晨4时许,苏某某放弃红酒携带现金首饰向万源市方向潜逃,期间途经仪陇县境内消费过夜和休整逗留,直至13日下午在仪陇县某乡镇农家乐再次落脚时被警方抓获归案。

被盗的珠宝首饰

从万源市某镇到南部县升钟镇约300公里,苏某某为逃避检查大多骑行小道,下手盗窃前穿戴专门准备的帽子、口罩、手套、衣服和鞋子,“全副武装”伺机作案,当晚盗窃得手后再次换装潜逃。到案后,警方进一步掌握苏某某物色作案目标、夜骑300公里,然后到达预定地点后躲避天网监控,以及使用其它工具撬门入室等作案细节。

办案民警介绍,从警方接到报案到嫌疑人落网,时间刚好过去48小时,前期现场勘验和后期合成作战对快速侦查破案起到了关键作用。此前,苏某某因抢劫、非法拘禁被判服刑,最近一次盗窃犯罪于2023年3月刑满释放。

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张莉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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