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听起来是一个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并且体现了警方的高效工作。
这种情况通常是这样的:
1. "捡到手机后:" 女子捡到手机后,没有据为己有,而是选择上交或寻找失主。既然手机有定位功能,她很可能尝试通过手机自带的查找功能(如苹果的“查找”、安卓的“查找我的设备”等)联系失主,或者将手机交给当地的派出所。
2. "定位追踪:" 手机定位功能可以帮助失主或其委托的机构(如警方)大致或精确地知道手机当前的位置。
3. "警方介入:" 警方接到失主报案(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得知有失物)后,会利用手机的定位信息追踪手机的大致位置。两天内就能找到并联系到拾金不昧的女子,说明警方行动迅速、效率高。
4. "核实与归还:" 警方上门后,会核实女子的身份和拾到手机的情况,确认无误后,会将手机正式归还给失主,并可能对女子的拾金不昧行为给予表扬或奖励。
这个故事展现了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也赞扬了警方利用科技手段高效为民服务的能力。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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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讯(通讯员 建公宣 记者 杭程)近日,南京市建邺区一名女子在某菜场内买菜时捡到一部华为手机,并以20元低价卖给了附近的手机店,不久后民警利用定位追踪功能为失主找回手机。
2月13日中午,一名老人在茶南附近买菜时丢失了一部华为手机,到家后才发现,但回拨手机号码已提示关机。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调取菜场内监控,发现该老人在整理菜时将携带的华为P10手机放在了菜摊上,离开后不久被一名女子捡走,但由于该菜场外没有其他监控设施,无法确定女子去向,民警只能根据监控画面中女子的体貌、衣着特征在附近寻找,但结果让老人很失望。
2月15日下午,老人的儿子林先生联系到民警,称遗失的华为手机具有定位追踪功能,中午11时左右手机定位显示在福园街某卤菜店对面,且林先生已经自行前往,并在附近发现疑似捡到手机的女子胡某。民警立即前往福园街,同林先生一起找到在某中介门店打工的胡某。询问中,胡某告诉民警手机已经被其以20元价格卖到不远处的手机店了,但可以带林先生去讨回。
幸运的是,民警找上门时,手机仍在手机店未再转手,胡某当面要回手机并归还给了林先生,民警对胡某及手机店营业员进行了深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