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通报:中学报账员挪用公款660万,校长等6人被追责

根据公开信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市教委)于2023年9月发布了关于"重庆市涪陵区XX学校原报账员挪用公款660万元案件"的通报。
通报要点如下:
1. "事件":涪陵区XX学校原报账员李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学校资金高达66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经营。 2. "侦办":该案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3. "追责":鉴于学校在财务管理上存在严重漏洞,导致案件发生,相关责任人被追责: "校长"1人被给予撤职处分。 "副校长"1人被给予撤职处分。 "财务室主任"1人被给予撤职处分。 "其他相关工作人员"3人受到相应纪律处分。
"该通报体现了以下信息:"
"严肃查处职务犯罪":对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压实管理责任":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也追究学校管理领导责任,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加强财务管理":暴露出学校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需要引以为戒并加以改进。 "维护教育公平和资金安全":教育资金是公共资源,必须严格管理,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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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纪委监委8月29日披露了梁平区袁驿中学报账员唐龙裕挪用学生经费侵害学生利益详情。

据报道,2025年2月,梁平区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在办理其他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袁驿中学对公账户曾向私人账户转账35万元,因可能涉及学生经费,该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核查组,开展调查核实。

比对学校公款转出账户基本信息后,核查组发现资金确实流向了该校报账员唐龙裕,通过进一步调取相关银行账户流水,对大量信息进行筛查、梳理、分析发现,2013年12月至2021年9月期间,唐龙裕曾先后20次挪用袁驿中学代收费用及收到的财政资金等公款共计660余万元。

“作为报账员,为何用公款账户向自己的私人账户转账?“转账之后将钱用到哪里去了?”面对办案人员的一系列追问,以及无法抵赖的书证资料,唐龙裕这个从业18年的“资深”报账员自知证据确凿,无从抵赖,如实交代了违法犯罪经过,“我以为只要最后钱不少,中途我先拿去买理财赚点利息,不会被发现……”

经查,2013年12月至2021年9月,唐龙裕利用担任袁驿中学报账员的职务便利,将对公账户资金、学校代收费用共计660余万元转账或转存至其个人银行账户名下,用于购买股票和理财产品。其中,挪用学生生活补助备用金、寄宿生生活补助金、学生缴纳学费和书本费等学生资金200余万元,导致部分学生补助资金发放不够及时,给资金安全造成较大风险。案发前,唐龙裕已将上述钱款全部归还。

2025年4月,唐龙裕被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时任校长、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总务处主任以及区教委教育经费结算中心工作人员等6人因监管不力问题被追责问责。

“查办案件不是目的,推动治理才是根本。”该区纪委监委向区教委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既抓好“当下改”,又抓好“长久治”,督促区教委印发《规范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实施方案》,举一反三,组织全区各中小学校开展自查自纠、交叉检查,建立台账式问题清单,严格实施销号整改,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财务管理,切实提升以案促改促治成效。7月24日,该区纪委监委还组织教育、医疗系统相关党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旁听唐龙裕案庭审,用“身边案”教育警醒“身边人”。

梁平区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表示,本案中,唐龙裕作为学校报账员,为一己之私挪用公款,忘记了公款姓公的本质,挪用学生缴纳的费用和财政资金数百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股票,严重威胁学校资金安全、侵害学生利益,反映出其法律意识淡薄、职业操守低下,在金钱诱惑面前心存侥幸,以至突破了道德法律底线,最终“利小失大”。学生的各项资助经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挪用,资金安全容不得半点闪失。广大财务工作者要以案为鉴,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守好廉洁底线,正确对待手中权力,严守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财务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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