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确实是一个比较新颖甚至有些“出奇”的举措,但并非全国性的、普遍的官方政策。这类事件通常发生在特定的、局部的交通管理活动中,可能出于以下几种情况:
1. "创新性宣传活动/试点:" 某个地区的交警部门可能为了提高交通法规宣传的趣味性和参与度,或者为了解决某个特定的交通问题(比如鼓励绿色出行、宣传某个安全法规),而发起这样的“集赞免罚”活动作为短期尝试或试点。这可以看作是一种创新的公共关系策略,吸引公众关注并参与交通管理。
2. "特定违章的“奖励”机制:" 这种活动通常不是针对所有违章行为,而是针对一些情节比较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违章(例如,非机动车在规定区域行驶、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等)。集赞可能被视为一种替代性“劳动”或“教育”,表明当事人有改正错误的意愿,并且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社会监督”或“认可”。
3. "媒体效应和正能量传播:"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制造话题,吸引媒体报道和社交媒体传播,从而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遵守交规的良好社会氛围。
4. "非官方或误解:" 有时,这类信息可能源于非官方的小范围活动、个别交警的善意提醒,甚至可能是网络上的误传或夸张说法。并非所有地方都真的会将“集赞”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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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集赞竟然可以免交通违法处罚?是的,你没有看错而且就在咱们眉山!赶紧来看看~

“我今天因为骑非机动车被逮了,要积50个赞……”
8月8日,记者从彭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获悉,骑车逆行的市民张先生,选择发朋友圈集赞免去了交通违法处罚,引发微信好友热议。
据介绍,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该大队集中时间和警力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整治,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为扩大整治效果,彭山交警推出特殊劝导方式,引导行人、车辆文明有序出行。针对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违规载人等交通乱象,驾驶员可选择发朋友圈集赞、参与路口交通管理、充当临时交通协管员、罚款等方式免除当次非机动车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通过采取这种特别的劝导模式,在市民之间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感同身受的同时,更能起到相互提醒的警示效果。
“其实发朋友圈也是一种处罚,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达到‘处罚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该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自柔性措施推行以来,70%的交通违法者选择发朋友圈的方式来避免处罚。同时,对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交通违法行为人,交警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在以往劝导、惩罚的基础上
转变方式
既是对当事人的警示
也是一种宣传教育的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