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消费聚焦」新版汽车三包规定出炉;ofo押金可能要“打水漂”

这是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整理的“一周消费聚焦”要点:
"本周消费热点聚焦:"
1. "新版汽车“三包”规定正式出台:" "核心内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新版《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规定),并将于近期正式实施。 "主要变化/亮点:" "明确“水泡车”责任:" 针对在运输过程中遭遇水淹导致损坏的新车,规定了更明确的退换车标准和时限,保障消费者权益。 "延长主要部件更换期限:" 对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等核心部件的“三包”有效期限进行了延长。 "细化维修时限:" 对修理时间的计算方式进行了更细致的规定,减少消费者等待时间。 "引入“先行赔付”机制:" 在特定情况下,要求厂家或经销商先行承担赔付责任。 "影响:" 这意味着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汽车时将获得更加强有力的售后保障,尤其是在应对车辆重大故障或意外损坏(如水泡车)时。
2. "ofo押金可能面临“清退困境”:" "背景:" 共享单车巨头ofo因长期面临巨大的押金沉淀问题而备受关注。近期,有关其押金监管账户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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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汽车三包规定”出炉!7日内出现特定质量问题可免费退换车


7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43号令,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该规定在2013年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对经营者提出更加严格的三包责任要求。比如:规定家用汽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出现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销售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选择予以免费换车或者退车;明确销售者为消费者退换车时,应当赔偿消费者的车辆登记费、加装装饰费、相关服务费等损失;通过降低使用补偿系数,进一步减少消费者退换车时向销售者支付的使用补偿费;要求生产者在三包凭证上明示家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动力蓄电池容量衰减限值,供消费者在选购车辆时参考;将三包有效期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或者整车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5日予以换车的限定条件,缩减为4次、30日;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等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家用汽车产品进行维护、保养的企业,并将其作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理由;修理者履行三包责任时能够核实购车信息的,应当免除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的义务;消费者遗失三包凭证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及时免费补办等。

二是扩大家用汽车三包调整范围。针对家用电动汽车快速发展的情况,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专用部件质量问题纳入三包退换车条款;对家用皮卡车实施三包,保护皮卡车消费者权益;将家用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的主要零部件纳入重大质量问题退换车条款,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污染的防治力度。


三是强化生产者的质量责任,要求生产者不得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销售者、修理者提出的协助、追偿等事项;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经营者,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杨国福麻辣烫门店被曝光严重食品卫生问题


7月24日,视频博主@内幕纠察局暗访了杨国福麻辣烫门店,发现很多食品卫生问题。包括蟑螂随处可见、食材被老鼠咬过(店员知道却仍然使用)、厨房抹布同时洗菜洗鞋、猪肺不清理便直接水煮使用、配料袋直接下锅煮等。


7月25日,杨国福麻辣烫在官方微博发出致歉声明,称已成立项目组进行调查。目前涉事门店已停业整顿,且公司已派工作人员前往监督,同时向门店重申食品安全及标准作业流程。


ofo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用户押金可能“打水漂”


近日,ofo公司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执行裁定书公开。审理经过显示,法院在执行双方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ofo公司财产等进行调查,未发现ofo公司有财产可供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仍有1000万以上ofo用户的押金未获退回。这也意味着用户的押金可能“打水漂”。


GXG、美特斯邦威童装被检出不合格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抽检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共163批次,其中4批次产品涉嫌无厂名厂址。检验的159批次产品中有26批次产品不合格,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6.4%。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绳带要求、附件抗拉强力。


其中,GXG、美特斯邦威等知名品牌均有产品被检出不合格。



CK因“产品冒充”被处罚


天眼查公开资料显示,Calvin Klein运营主体鹏卫齐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处罚结果为没收违法所得0.095563万元,罚款2.1800万元,决定机关为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3月、9月,2021年5月,该公司都曾因相似事由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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