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等公共出行相关涉税问答在这里

这里整理了一些与“滴滴出行”等公共出行服务相关的常见涉税问答,希望能帮助您了解相关税务知识。
"请注意:" 税收政策可能随时调整,具体操作请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规定和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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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个人乘客(消费者)方面"
1. "问:乘坐滴滴出行等网约车服务,支付的车费可以开具发票吗?" "答:" 通常情况下,您向“滴滴出行”平台支付的车费本身是向平台支付的电子服务费,平台一般无法直接为您提供增值税发票(尤其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是,如果您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支付的费用中包含了向实际提供驾驶服务的司机支付的款项(例如,平台抽成后,剩余部分支付给司机),并且平台能够将该笔支付给司机部分的明细开票给消费者,那么消费者可能会获得一张与该笔司机服务费相关的发票。但实践中,乘客直接向平台索取与其支付总额对应的、开具给乘客本人的增值税发票是比较困难的。
2. "问:如果获得了司机开具的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答:" 如果您获得了由提供服务的司机(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该发票符合抵扣规定(例如,是您生产经营活动中接受的、用于可以抵扣项目),那么您作为购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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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我们的出行离不开许多网络出行平台,它们为我们的出行带来了诸多便利。那么我们对这其中涉及的税收知识又是否了解呢?今天就跟着小编一探究竟~

第一问

乘坐公交汽车取得的公交小票,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另,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

因此,公交小票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第二问

滴滴等平台开具的旅客运输普通电子发票是否可以抵扣?企业使用网约车软件取得的普通电子发票是否可以进行抵扣?

答:现行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暂允许按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

因此,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注明旅客身份信息,而是按现行发票开具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问

纳税人取得滴滴出行开具的增值税电子发票,开票日期为4月1日之后,但行程单为4月1日之前的可否进行抵扣?

答:行程单为4月1日之前的运输服务,属于在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政策生效之前发生的业务,其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四问

收到一张滴滴打车电子普通发票,请问能否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另外,滴滴打车开具的运输发票哪些能抵扣?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

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二)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三)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或依据其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来源:上海税务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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