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出台,转基因食品须显著标示,保健品包装明示“非药品”信息

这个消息确实非常重要,反映了监管机构对消费者知情权和健康教育的重视。这两项新规的核心目标都是为了提高食品和保健品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让消费者能够做出更明智的选择。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和分析这项新规:
1. "转基因食品显著标示 (Significant Labeling for 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s):" "目的:" 这是最直接的一项规定。显著标示意味着转基因食品不能像普通食品一样“隐藏”起来,必须通过清晰、醒目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其成分中含有转基因成分。 "意义:" "尊重消费者选择权:" 消费者,特别是那些对转基因技术有顾虑、出于健康、宗教、伦理或环境原因不愿购买转基因食品的人,有权获得足够的信息来做出购买决定。 "信息透明:" 打破了“信息不对称”,让消费者清楚地知道他们所购买和食用的食品是否经过基因改造。 "市场区分:" 有助于传统食品、有机食品和转基因食品在市场上的区分。 "可能的影响:" 可能会增加转基因食品生产者的合规成本,但也可能提升非转基因食品的市场竞争力。
2. "保健品明示“不是药” (Health Supplements Must State "Not a Drug"):" "目的:" 这项规定针对的是保健食品(或称膳食补充剂)。过去,一些保健品宣传上容易与药品混淆,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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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该局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红星新闻注意到,《办法》明确,保健食品警示用语区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警示用语使用黑体字印刷,包括以下内容: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在食品标识上显著标示“转基因”字样。

欢迎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有关单位及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8月26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pscszh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邮政编码:100820),请在信封上注明“《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编辑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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