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起案件涉及一名女子在骑乘ofo小黄车时摔伤,最终获得法院判决赔偿21万元,并被评定为十级伤残。以下是对这起案件的简要分析:
1. 案件背景:女子在骑乘ofo小黄车时发生摔伤事故,导致受伤。
2. 赔偿金额:法院判决ofo小黄车运营方赔偿女子21万元。
3. 伤残等级:女子被评定为十级伤残。
4. 法院判决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因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非本人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害,侵权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 十级伤残的定义:十级伤残是指人体器官功能障碍或形态异常,对生活、工作、学习等产生严重影响,但尚未达到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伤残等级。
总结:这起案件反映了我国法律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保护。在类似情况下,如果受害者因第三方责任造成人身损害,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同时,这也提醒了相关企业要加强对产品的质量把控,确保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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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潇湘晨报
骑共享单车摔了怎么办
可以找共享单车公司索赔吗?
答案是——
思明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共享单车公司赔偿21万余元
2018年8月9日,阿丽骑着ofo共享单车行驶至新华路某处时,因车辆刹车失效摔倒受伤。这一摔让阿丽在医院住了18天。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她的损伤及后遗症构成十级伤残。
交警部门出具的认定资料显示,阿丽所骑的共享单车制动不符合GB3565-200《自行车安全要求》的规定要求。
意外发生后,ofo共享单车所属公司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向阿丽支付了医疗费10000元及其他损失10000元。此后,就赔偿数额问题,双方产生了争议。阿丽向思明法院起诉了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索赔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28万余元。
思明法院审理认为
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经营主体,应保证其投放于市场经营的自行车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应向阿丽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思明法院判决,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应赔偿阿丽217682.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