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阿里地区人民医院招聘28人的公告,大专及以上学历可报考,具体招聘信息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28人,具体岗位及人数如下:
1. 临床医师:10人
2. 护士:10人
3. 医技人员:5人
4. 行政人员:3人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护理、医技、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
5. 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到西藏阿里地区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
2. 资格审查:医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
3. 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实践能力等;
4. 体检: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5. 公示:体检合格者名单在阿里地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6. 录用: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
四、薪资待遇
1. 按照西藏自治区相关规定,享受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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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阿里地区人民医院是一家集医、教、研、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地址在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北京南路10号。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全社聘用一批临床(麻醉/影像诊断)医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持相关执业资格证。
二、招聘岗位
岗位一:临床医师20名
岗位二:麻醉医师3名
岗位三:影像诊断医师5名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投递简历至阿里地区人民医院人事科邮箱(1141082882@qq.com),有效时间2019年3月5日-3月12日。
四、确定人选
根据收到简历筛选、审核,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本人。
五、薪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为全额工资的80%,工资为:9000元(助理)/12000元(执业)/14000-25000元(主治)/35000-40000元(副高)+学历补贴+绩效奖励。第二年起每年享受带薪休假50天(区内40天),此后每年增加3天(至一轮合同完)。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包干路费、取暖补贴(按以往聘用人员标准发放)等。区外人员工作满5年享受一次性安置费5万元。医院统一安排住宿,配置基本家具。
来源:“西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