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尔滨危房安置规定的征求意见,这通常意味着当地政府正在积极听取公众对于危房改造和居民安置的意见和建议。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措施和建议:
1. "风险评估":首先,政府会对危房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哪些房屋确实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居民搬离。
2. "安置方案":政府会制定详细的安置方案,包括:
- "临时安置":对于需要立即搬离的居民,政府会提供临时住所,如宾馆、宿舍等。
- "长期安置":对于需要长期安置的居民,政府会提供合适的住房,包括新建住宅、购买或租赁现有住房等。
- "经济补偿":对于因搬迁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政府会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
3. "公众参与":在征求意见阶段,政府会通过各种渠道,如公开会议、网络平台等,让居民参与讨论和提出建议。
4. "法律保障":政府会确保整个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居民合法权益。
5. "宣传教育":政府会加强对危房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
以下是一些建议:
- "及时沟通":政府应与居民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答居民疑问,消除居民顾虑。
- "公开透明":安置过程应公开透明,让居民了解安置方案和进展情况。
- "尊重居民意愿":在安置过程中,应尊重居民的意愿,提供多种选择。
-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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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的规定即将出台。
24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哈尔滨市住建局组织起草了《哈尔滨市城市危险住宅房屋安全处置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意见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5888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处(邮政编码:15001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zjwzac@163.com。

(资料片)
《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整幢危险房屋内的居民应当全部搬离危险房屋,局部危险房屋内的居民应当搬离房屋危险部位。私有房屋的居住人应当自行解决临时居住问题。公有房屋的产权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当组织承租人搬离危险房屋,予以临时安置。危险住宅房屋险情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属地区政府可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发布决定、命令,开展应急抢险,组织人员避险搬离。对不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阻碍或者不配合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危险住宅房屋为房屋所有权人家庭唯一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可向属地区政府提出申请,由属地区政府给予不超过同等房屋市场租赁价格50%的临时安置救助金,具体标准由属地区政府制定;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由属地区政府参照当地公租房标准给予临时安置。经鉴定具有维修价值,通过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能够解除危险的住宅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自行组织或委托产权单位、管理单位组织维修加固,并向属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指导和监管。房屋所有权人无能力自行组织或没有房屋产权单位、管理单位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代为委托信誉好、实力强的房屋加固单位进行维修加固。危险住宅房屋维修加固的费用由政府给予40%的救助补贴,其余费用由全体房屋所有权人按照各自房屋建筑面积占房屋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担。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提取房屋公积金和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维修加固。房屋所有权人无能力承担维修加固费用的,由属地区政府先行垫付,处置结束后依法予以追偿。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危险房屋,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维修加固费用。
《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经鉴定不具有维修加固价值的危险住宅房屋,在短期内无法进行改造且房屋所有权人无能力自行安全处置的,属地区政府应当制定安置方案,采用货币安置或等额置换等方式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安置,将危险房屋拆除。所有权人选择货币安置的,由属地区政府组织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房屋现值进行评估,按照评估值进行货币回购。危险住宅房屋所有权人选择等额置换的,由属地区政府提供安置房源。本区房源不能满足安置需要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其他区或市属国有企业帮助提供安置房源。属地区政府应组织对危险房屋现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等额置换安置房源。异地安置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按照安置房源综合建设成本价优惠购买建筑面积20平方米,超出部分应当按照市场价购买。危险房屋面积较小置换后无法保障基本居住条件,且房屋所有权人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增加面积的,可向属地区政府申请满足家庭基本生活保障的安置房源,超出原房安置面积部分由政府所有,待房屋所有权人经济好转后可优先购买。危险住宅房屋拆除后的土地收归政府所有,优先作为城市公共服务用途。危险住宅房屋安全处置中应由政府承担的各项费用,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等五区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处置结束后根据土地所有情况进行结算,具体拨付和结算办法由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其他各区全额由区财政承担。
记者:仲亮
来源: 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