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酒店遇查无订单困境,律师同程旅行对簿公堂索退一赔三

订酒店遇查无订单困境,律师同程旅行对簿公堂索退一赔三"/

订好酒店被告知查不到订单,这种情况在旅游预订领域并不少见,可能涉及到了技术问题、沟通失误或服务瑕疵。一律师选择起诉同程旅行要求退一赔三,这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方式。
以下是对此事件的几点分析: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在预订酒店时,享有合法权益。如果预订成功但实际无法入住,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同程旅行未能履行合同,造成消费者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退一赔三":退一赔三是指消费者要求商家退还货款或服务费用,并额外赔偿相当于原价三倍的金额。这在法律上是一种惩罚性赔偿,旨在警示商家不得侵害消费者权益。
4. "诉讼过程":律师起诉同程旅行,意味着双方将进入诉讼程序。在这个过程中,律师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同程旅行确实存在违约行为,并导致消费者遭受损失。
5. "行业影响":此类诉讼可能会对同程旅行及整个在线旅游行业产生一定影响。一方面,这有助于规范行业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也可能对同程旅行的声誉和业务造成一定影响。
总之,消费者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企业也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相关内容:

澎湃新闻

在同程旅行APP预订酒店并确定预订成功后,律师黄文得一家三口清晨到达酒店,却被告知没有查到订单。无奈,一家三口只能先去游玩,直到当晚,酒店答复依然是“没有查到订单”。

黄文得认为自己遭遇消费欺诈,要求“退一赔三”,黄文得将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因后者答辩称自己不是适格被告,黄文得申请将收款方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

截至目前,该案已多次开庭,尚未宣判。

黄文得预订的订单显示被确认,次日赶到酒店却被告知“未查到订单”,当晚订单被同程旅行APP取消。

到达酒店却被告知“没查到订单”

因为次日一家三口要去上海迪士尼游玩,2024年2月13日23时19分,黄文得在同程旅行APP上看到上海海宸假日酒店2月14日-2月15日高级双床房“可订”,遂下单并支付410元,后订单显示“已获确认”。

黄文得向记者提供的同程旅行APP截图、微信付款记录等,证实了前述情况。

2月14日5时25分,黄文得从此前入住的酒店退房,一家三口花费158元打车前往上海海宸假日酒店,6时39分到达。

黄文得介绍,抵达酒店后,酒店表示没有查找他的订单。因赶时间,一家三口将行李放在酒店前台,然后先去上海迪士尼游玩。21时25分一家人返回酒店,酒店仍表示没有查到黄文得的订单,他们只能先去吃晚饭。

当日22时多,黄文得发现自己被单方面取消订单,并退款。

回到酒店已是22时40多分,酒店依然表示没有查到订单。

“我只能联系同程旅行APP客服投诉。”黄文得提供的录音显示,2月14日22时48分,同程旅行APP客服向黄文得表示,可以改订其它酒店,只要价格在原房费两倍以内(820元以内),差价部分凭票证由同程负责赔付。如果价格低于410元,则没有赔付。

黄文得未同意前述补偿方案。他指出,因同程旅行APP违约,自己提前退房,还产生打车费用158元。而其履约成本不限于这些,还有一家三口的时间成本等。

黄文得本身是名律师,也是河南鼎厚律师事务所主任。他认为,同程旅行APP以提供酒店预订服务为主业,其主要义务包括提供房源信息,其应当知道其不能提供上海海宸假日酒店2月14-2月15日高级双床房,却骗取消费者支付410元,属于消费欺诈,应当 “退一赔三”,即赔偿1230元。

4月8日,黄文得与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程旅行APP)合同纠纷一案,获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为赶到预订酒店,黄文得一家三口打的花去158元。

涉事酒店称未与同程合作

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答辩状中,称自身不是适格被告。

其称,公司仅作为电子商务平台运营方,展示商家提供的相关酒店产品信息,向买卖双方传递交易信息,促成双方交易。“我方并非案涉酒店客房产品的经营方和预订服务提供方,也并非原告所付预订费用的收款方,我方不是本案适格被告。”

黄文查询付款信息发现,其购买商品为“同程旅行酒店订单”,收款商户为“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于是,他申请将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获法院准许。

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答辩状中称,他们已充分履行网络服务合同之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更不存在任何欺诈行为。

其称,在《同程旅行免责说明》以及《同程旅行酒店服务协议》中已向用户披露在平台订购酒店各项服务的商家信息。

对此,黄文得指出,同程旅行APP智能客服自动弹出的内容是同程旅行APP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未与消费者协商的合同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根据该格式条款规定,同程旅行APP可以在任何情况下无责单方取消订单,这属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其责任的情形,根据民法典应当确认案涉格式条款无效。

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答辩状中还称,在案涉商家确认订单后,该公司反馈订单预订成功。而在确认案涉酒店拒绝为原告办理入住后,也及时将酒店预订款410元先行退还。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苏州在途旅行社有限公司(案涉商家)出具的情况说明称,商家2月13日23时19分收到同程关于黄文得的订单后,23时41分上海海宸假日酒店确认该笔订单预订成功。

9月14日,上海海宸假日酒店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酒店并未与同程旅行APP合作。对于酒店是否有和其他中间商合作、酒店当天究竟是否接到订单、是否进行确认等相关问题,酒店未予回复。

黄文得认为,自己是通过同程旅行APP下单,收款方为艺龙,自己和涉事酒店并无直接服务合同,不管是何原因导致显示“已确认”的酒店订单无法入住,同程和艺龙都该承担责任,至于被告和案涉商家、案涉酒店之间的问题,是他们自己需要解决的问题。

记者获悉,截至目前,该案已多次开庭,尚未宣判。

关于作者: 网站小编

码农网专注IT技术教程资源分享平台,学习资源下载网站,58码农网包含计算机技术、网站程序源码下载、编程技术论坛、互联网资源下载等产品服务,提供原创、优质、完整内容的专业码农交流分享平台。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