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指的是一种利用技术手段模拟人脸动作,以欺骗人脸识别系统的事件。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新闻报道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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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两人利用照片模拟点头眨眼,破解人脸识别技术,非法获利被判刑
"正文:"
近日,我国某地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照片模拟人脸动作破解人脸识别技术的案件。被告人李某和张某通过收集他人照片,利用软件模拟点头、眨眼等动作,成功绕过了人脸识别系统,非法获取他人身份信息,并以此牟利。
经调查,李某和张某在2019年至2020年间,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他们利用这些信息,通过技术手段将照片中的人脸进行动态模拟,使其能够通过人脸识别系统,从而非法登录他人账户,进行购物、转账等操作,非法获利数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和张某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此案的发生再次提醒公众,人脸识别技术虽然方便快捷,但也存在安全隐患。个人应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避免泄露个人敏感信息。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人脸识别技术的监管,确保技术安全可靠,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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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报道旨在提醒公众注意个人信息安全,并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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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资深记者 李菁
9月24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与虹口区委网信办共同召开“5G时代,共同守护公民个人信息”新闻发布会。
澎湃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以来,虹口区检察院受理移送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50件104人,提起公诉38件80人,除出售、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外,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广泛运用,通过破解“人脸识别”技术继而实施犯罪的行为成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新类型。
会上,检察官通报了虹口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从特大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中牵出的非法人脸识别案。
虹口区检察院介绍,由于在注册“皮包公司”用于虚开发票的过程中,人脸识别是关键环节,犯罪分子为注册工商营业执照,联系上了吴某和周某二人。之后,二人通过破解人脸识别技术等方式,将从别处购买的他人高清头像和身份证信息利用“活照片”App进行处理,让照片“动起来”,形成包括点头、摇头、眨眼、张嘴等动作视频,然后利用特殊处理的手机“劫持”摄像头,使得在人脸认证环节手机系统获取的是之前做好的视频。
经查,二人以此方式致使犯罪分子虚开发票超过5亿元。
除此之外,二人还以每单25元到300元不等的价格承接了大量的破解其他App“人脸识别”的业务,涉及政务、安防、金融、支付、生活消费等App。二人由此获利数万元。
2020年12月7日,该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送交虹口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1月4日,虹口区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被告人吴某、周某提起公诉。
8月25日,虹口区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对被告人吴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对被告人周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连同退出的违法所得、查获的犯罪工具一并予以没收。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责任编辑:郑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