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的“熊猫直播”停播后,网红女主播这个举动被判赔1000000元

王思聪的“熊猫直播”平台停播后,确实有一名网红女主播因为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判赔偿100万元。这名女主播在“熊猫直播”停播后,未经授权在另一平台进行直播,并且使用了“熊猫直播”的标志和名称,这侵犯了“熊猫直播”的商标权和商誉。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女主播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损害了“熊猫直播”的合法权益,因此判决她赔偿100万元。这起案件也反映了网络直播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对知识产权保护和正当竞争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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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后的咪可(化名)是直播界小有名气的美女主播。

2019年3月7日,王思聪投资创立的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旗下的熊猫直播App下架,次日开始关闭服务器;3月30日,熊猫直播正式关站,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也宣布破产,并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企业。

咪可成了这波事件中受牵连的主播之一,因随意更换平台,她最终被法院判赔100万元

事情要从2018年10月,咪可和宁波某文化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说起。

当时双方约定:咪可承诺宁波某文化公司是其全球范围内唯一演艺合作伙伴,三年合作期内咪可不与任何其他第三方签订相同或类似协议,也不接受任何第三方为其提供在线直播和演艺等活动,公司拥有的代理权是独占的、排他的;咪可参与在线直播等演艺活动获取的收益,同意先由公司代收,在公司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约支付给咪可。

协议签订后,这家公司即向咪可支付签约费12万元。一开始,咪可获得每月四五万元的提成,最高突破了10万元;公司每个月也获得3万-9万不等的收益。

但自去年1月开始,因为熊猫直播平台的原因,公司和咪可均未收到正常提成款。咪可多次通过微信向公司催促,要求公司垫款,其间公司垫付了部分款项。

咪可以公司拖欠提成款为由,通知解除合同,并转而在陌陌平台上直播。

随后,宁波某文化公司起诉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合作费用。后又以咪可违约为由起诉咪可,要求退还签约费12万元,赔偿违约金100万元。咪可反诉要求公司支付剩余提成款、利息和违约金。

鄞州法院经审理,判决《合作协议书》解除,咪可向宁波某文化公司退还签约费12万元、支付违约金100万元,并驳回咪可的反诉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咪可不服,上诉至宁波中院。宁波中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都市快报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陈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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