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营运车辆(通常被称为“黑车”)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乘客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各地交通管理部门通常会设立举报电话,方便市民举报非法营运行为。
"如果您发现“黑车”或非法营运车辆,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
1. "拨打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举报电话:" 这通常是各地交通运输局或运管所的投诉举报热线。您可以在当地政府网站、交通部门官网或相关宣传材料上查找。
2. "拨打当地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这个号码通常可以连接到政府多个部门的投诉服务,您可以向接线员说明情况,他们会将您的举报转交给相应的管理部门。
3. "通过当地交通部门的官方网站或APP进行举报:" 很多城市已经开通了在线举报平台。
4. "前往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运管所进行现场举报。"
"举报时,请尽量提供以下信息,以便管理部门进行调查:"
"车辆信息:" 车牌号、车型、颜色等。
"司机信息:" 司机体貌特征、是否持有从业资格证等。
"运营时间:" 何时、何地发现非法营运。
"运营路线(如有):" 是否有固定的揽客点或运营路线。
"其他证据:" 如行车记录仪录像、乘客证言等。
"请注意:"
举报应基于
相关内容:
“黑车”不仅威胁着乘客的生命安全
还影响着客运、出租运输市场秩序

为进一步清除安全隐患,维护安全、有序、公平的道路客运经营环境,桐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道路运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工作人员除在县城区域内
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格检查
也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
在各乡镇严厉查处违法车辆

据悉,今年以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计检查电动三(四)轮车240辆,其中告诫劝导207辆,拆除篷布26辆,暂行扣押7辆。路查暂行扣押涉嫌非法营运车10辆,处理公安交警部门移交案件2起,检查规范客运班线车经营行为24起。

科 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劝诫大家
出行一定要选择安全合法的交通出行方式
提高安全乘车意识

那对于非法营运车辆
市民们又有什么样的看法呢?
一起来看看
如果你发现有非法营运车辆
请拨打举报电话:26633877
黑车特性
●无营运资格,却运营揽活儿的车辆;
●无车辆乘客保险;
●驾驶员无资格证,驾龄短,素质低下;
●发车时间浮动(等客车满载再出发);
●超载,随意加座;
●无售票,没有凭证;
●可杀价;
●声称其“合法”,运管、运政部门“管不着”,并且时常和运政部门打“游击战”;
●无固定站牌位置;
●车辆无固定安全例检,车况无法保障;
●安全性没有保障。
黑车危害与弊端
●无监管,无限速,驾龄无要求,事故多发;
●无乘客保险,无赔偿保障;
●黑车一旦出现车祸,导致车毁人伤,不受法律保护;
●明知是黑车仍然选择乘坐,需承担法律责任;
●乘客赔偿无保证。
危害案例
●2014年8月9日,重庆一女大学生误乘上一辆红色轿车失联11天后,被证实遭司机杀害。
●2014年8月21日,在济南火车站转车的女大学生小金搭乘嫌犯代某的“黑车”后,遭对方囚禁、性侵4天。
●2015年2月27日,扬州一女大学生在扬州市汽车西站搭乘“黑车”后遭遇性侵害。
●2015年7月14日,呼和浩特20岁女大学生小陈搭乘“黑车”后,被司机性侵害。当事“黑车”司机后被查证在半个月内已连续作案两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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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乘车不安全,亲人两行泪
(记者 杜 瑶 实习生 雷恒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