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论文造假进行系统性处理,意味着需要一个全面、多层面、持续性的框架来应对,而不仅仅是针对个别事件进行惩罚。这需要学术界、研究资助机构、出版机构、教育部门和监管机构等共同努力。以下是一些关键的系统性处理措施:
"1. 加强预防机制 (Strengthen Prevention Mechanisms):"
"科研诚信教育:" 将科研诚信教育纳入从本科生到资深研究员的各个阶段,贯穿整个教育生涯。内容应包括学术规范、数据管理、利益冲突、署名规则以及造假的类型、后果和辨识方法。
"导师责任制:" 强化导师在培养学生科研能力和诚信方面的责任,导师应定期指导学生进行规范研究,并对学生的学术行为进行监督。
"明确规范与指南:" 制定清晰、具体、易于理解的研究行为规范和指南,包括数据记录、处理、共享的要求,以及合作研究的署名规则等。提供标准化的数据管理计划模板。
"早期预警系统:" 建立内部举报和匿名举报渠道,鼓励对可疑行为进行报告。对报告进行保密、独立和及时的调查。
"2. 完善发现与调查机制 (Improve Detection and Investigation Mechanisms):"
"技术手段应用:" 利用文献计量学、文本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手段,开发自动化工具来辅助发现潜在的抄袭、重复发表、数据伪造等行为。
"同行评议改革:" 提高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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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日报
近日,一则“学生发123页PDF材料实名举报导师事件”引发舆论关注。举报者在材料中图文并茂地列举了其导师存在指导学生论文造假、一稿多投等诸多问题。
这起堪称“论文级别”的举报材料,宛如投入学界的一颗“炸弹”。涉事校方有必要对这起学术不端事件作出系统性处理。首先,要严肃追究导师的造假、抄袭责任,同时维护他所带学生的合法权利。对于之前在导师指导下卷入造假的学生,要合理界定责任,不能简单地也按学术不端处理;而对于尚未毕业的其他学生,则要安排好这些学生的转导师事宜。其次,从校方对已经承认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教授的处理看,解聘固然及时,却还不够——相对于学术不端的严重性而言,解聘的处理仍很“轻”,甚至谈不上什么处罚。由于没有撤销教授职称、取消导师资格这类学术处理及开除这类行政处理,仅仅是解除聘用合同,当事人在档案中没有污点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另谋高就”。需要由校学术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认定与通报,向师生和公众说明有哪些学术不端事实,建议校方对当事人作出怎样的学术处理。如今校方在进一步调查,希望最终能对此作出回应。跳出个案看,治理高校的学术不端,不只需要学生自揭“师门家丑”,还需要堵住学术造假、抄袭的漏洞。123页学术不端举报信,不只是写给涉事校方的,也是写给学术界的,必须重建学术生态,坚守学术底线,才能捍卫学术尊严。
(原载于新京报网 作者:熊丙奇 摘编:刘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