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梳理一下乐视网(股票代码:300104)最近这两起引人关注的事件:
1. "恢复执行19.8亿元":
这意味着法院强制乐视网偿还之前欠下的债务。根据公开信息,这笔执行款项很可能与"乐视系债务危机"有关,特别是与"乐视网自身的债务"或为其关联公司提供担保而产生的责任有关。
恢复执行通常发生在债务人未能按法院生效判决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这表明乐视网在解决其庞大债务问题上的进展依然严峻,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
2. "一天之内连收四张罚单":
这指的是在"同一天内",乐视网或其相关人员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很可能是中国证监会)处以行政处罚。
根据公开报道(例如2023年7月21日的消息),这四张罚单涉及的主要问题包括: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可能涉及未能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重要信息。
"违规担保":乐视网历史上曾为关联方提供大量违规担保,导致风险暴露。
"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可能涉及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问题。
"(可能还有其他具体违规行为)"
被处罚的对象可能包括乐视网本身以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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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5月6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9.8亿余元,涉及该公司与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仲裁案件,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公开资料显示,乐视网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本398944.0192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延峰。目前,公司前三名股东分别为天津嘉睿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贾跃亭、贾跃民,持股比例47.52778%、28.57242%、9.30513%。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就在今年1月,乐视网曾在一天之内连收四张罚单。该公司因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4月,乐视网被北京证监局罚款2.4亿元。处罚事由包括:乐视网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乐视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乐视网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乐视网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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