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篇影艺新闻「与Jack Hu 缠讼两年和解 徐乃麟破财1500万」,光看标题,以为是这位艺人的问题,才会赔偿对方,看了内容,才发现不然....
当然,谁是谁非,见人见智,但我相信确实有可能是因为你不想继续缠讼下去而放弃的,有经历过的人,就很清楚,诉讼是一场漫长的战争,即便你得到胜诉,非常非常非常高的机率,你什么也拿不到。
像文中报导的某艺人说「官司打下去我们一定会赢,但跨国官司要花太多钱了,他名下没有财产啊,我们也奈何不了他。」他真的没财产吗? 不可能嘛,要不然还能撑两年?谁都心知肚明,法律的盲点,让多数受害的人都是只能自认倒楣了事,能真正讨回公道的,少之又少。要不然咧? 那你的人生还要不要过啊?
只能说,哈,这个Jack真是个高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