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解读一下蚂蚁集团(Ant Group)二次回复上市问询的关键信息:
"核心要点:"
1. "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金控公司):"
"目的:" 蚂蚁集团在二次问询回复中再次明确,计划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旨在更好地管理和整合其日益增长和多元化的金融科技服务(包括支付、消费金融、理财、保险等)。
"进展:" 回复中可能更新了设立金控公司的具体进展、计划或时间表(需要查阅具体文件细节,但这是其核心战略之一)。
"意义:" 设立金控公司是金融监管机构鼓励大型金融集团进行风险隔离、统一监管和规范发展的方向。对于蚂蚁而言,这有助于解决当前业务条线分散、监管套利风险、资本充足率压力等问题,实现更健康、可持续的长期发展。
2. "民间借贷利率新规影响:"
"新规内容:" 指的是2020年底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完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制度的规定,特别是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明确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
"对蚂蚁的影响:" 蚂蚁集团的核心业务之一是消费金融(信贷服务),其发放的贷款有很大一部分属于民间借贷范畴。新规的实施,意味着蚂蚁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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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苗艺伟
继两天之前蚂蚁集团回复上交所的涵盖21问的首次问询函之后,9月9日下午,蚂蚁集团再次火速回复了上交所关于监管政策变化、市场竞争、股份支付等5个问题。
在监管政策变化方面,上交所指出,金融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高度复杂,且不断变化,蚂蚁集团面临着合规难度增加的情况,以往公司也曾调整业务和合作模式,以遵守支付、网络借贷、理财和保险方面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
今年以来,最高法修改民间借贷最高利率、金融控股公司准入规定、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等都涉及蚂蚁集团现存多个业务。因此,上交所在问询函中以上监管政策对公司的具体影响。
对此,蚂蚁集团表示,针对《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明确了金融控股公司准入规范,为更好地准备金融控股公司相关法律文件的出台,基于公司对于现有监管精神与相关法律文件的理解,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浙江融信为主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接受监管,并由浙江融信持有相关从事金融活动的牌照子公司的股权。
针对《民间借贷规定》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修改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 20 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的 4 倍,尽管公司的业务模式坚持普惠及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平台模式,但是该等规定在适用范围等具体执行方面的安排仍处于进一步明确的过程中,但可能会提高公司合规的难度,增加公司的合规成本。
蚂蚁集团还表示,公司合作金融机构也受到不断变化的金融监管法规的影响,并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他们可能难以完全遵守该等法规和监管。公司合作伙伴面临的监管要求可能包括更严格的资本要求、风险权重要求、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限制对单一平台的依赖程度、收紧操作标准。
此外,如果新的监管要求限制整体债务余额,可能会限制合作金融机构在消费信贷和小微经营者信贷方面与公司合作的能力。公司不能保证合作伙伴能够及时调整其业务或与公司的合作方式。这可能导致公司平台上的用户参与度和商家活跃度下降,从而对公司的业务状况、发展前景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总体来说,蚂蚁集团表示,上述多个监管政策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