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银行骗贷案件确实令人震惊,也暴露了金融系统在风险控制方面可能存在的漏洞。以下是对这起案件的详细分析:
"案件概述:"
"骗贷团伙:" 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
"目标银行:" 招商银行。
"骗贷手段:" 虚构职业、伪造社保证明,利用招行“闪电贷”征信系统漏洞。
"涉案金额:" 超过400万元人民币。
"贷款产品:" 招商银行“闪电贷”。
"案件分析:"
1. "虚构职业、伪造社保证明:" 这是典型的骗贷手段,通过伪造身份信息和收入证明,制造虚假的还款能力,从而骗取银行的贷款审批。
2. "利用征信系统漏洞:" 这是本案的关键,说明招行“闪电贷”的征信系统可能存在漏洞,被犯罪团伙利用。具体漏洞细节未公布,但可能涉及信息验证不严、数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3. "团伙作案:" 超过400万元的骗贷金额表明这不是个人行为,而是有组织的团伙作案,分工明确,效率较高。
"案件暴露的问题:"
"风险控制漏洞:" 招商银行“闪电贷”的征信系统存在漏洞,未能有效识别虚假信息,导致骗贷行为发生。
"身份验证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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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又有银行被骗了!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两则判决书,招商银行“闪电贷”因征信系统管理漏洞,被施某宇、陈某英、林某等多人利用,导致招商银行闪电贷遭遇骗贷。
判决书显示,2019年10月起,施某宇、陈某英、林某等多人利用招商银行“闪电贷”征信系统管理漏洞,通过虚构客户职业等信息和伪造支付宝以提供虚假社保证明的手段,向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及其支行营业点,为通过中介从全国各地寻得的20名贷款人申办“闪电贷”,半年时间里,共帮助20名贷款人诈骗贷款415.2万元。施某宇等人因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被判为贷款诈骗罪。
他们是如何骗过招商银行系统的?另一个裁判文书显示,被告人张某艳便是20名贷款人之一。2019年11月,张某艳被招揽来向招商银行“闪电贷”贷款。张某艳的身份被伪造成某学院辅导员,同时还通过假支付宝向银行提供了虚假社保证明,成功在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办理了“闪电贷”业务,骗得贷款25.9万元,张加艳本人分得赃款6.5万元。
这是一款什么样的产品?据官方宣传材料显示,招商银行“闪电贷”是招商银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个人网络贷款业务,用于借款人经营实体流动资金周转或者借款人的综合消费。审批通过后最快只需要60秒放款,额度最高30万。客户可以在招行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自助渠道可在线申请。“闪电贷”的贷款用途为用于借款人经营实体流动资金周转或者借款人的综合消费,担保方式支持纯信用、质押。
施某宇、张某艳2020年4月26日,2020年6月5日,先后被民警抓获。公诉机关认为,两人均应当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施震宇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张加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此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银行信用卡套利案件,一名嫌疑人通过构造虚假商户,申请多家品牌POS机,再利用这些办理的POS机进行虚假交易,累计虚假交易金额超4164万元,获得信用卡积分。非法获取的信用卡积分用于兑换了星巴克、SPG、南航、航空里程及酒店积分等高端权益,兑换成本最低合计132244.03元。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张姝欣 编辑 徐超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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