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消保委发声,联通60G流量断网争议,疑涉合同违约引关注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确实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消费者权益问题。如果中国联通(或其他运营商)在用户套餐有效期内,在没有明确告知或用户未同意的情况下,因为流量使用量(即使未用满套餐包含的60G)而断网,这很可能涉嫌违反了与用户签订的服务合同条款。
以下是几个关键点:
1. "合同约定优先":电信服务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网络服务的保证、中断处理等条款。如果合同约定了在何种情况下(例如,因欠费、违规使用、维护等)可以断网,那么运营商需要按照合同执行。反之,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当,运营商单方面断网就可能构成违约。 2. "流量使用量与断网的关系":通常情况下,运营商断网的主要理由是欠费、用户明确违规使用(如使用未经授权的代理服务器)、网络维护、安全风险等。仅仅因为用户使用了套餐内包含的流量(40G)而被断网,尤其是在套餐有效期内,这缺乏合理的解释,很可能违反了“按合同提供稳定网络服务”的承诺。 3. "浙江消保委的角色":浙江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消保委)作为消费者权益的维护者,有权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相关企业的行为进行调查和监督。如果消保委经过调查,认定联通公司确实存在合同违约行为,可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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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消费者李先生近日向浙江省消保委反映,2019年,他购买了联通公司提供的腾讯天王卡59元套餐,该套餐包含40GB专属流量,李先生又以每月30元购买了20GB的通用流量。根据计算,李先生按理每月应可使用总计60GB的流量。但李先生后来发现,每月仅仅使用了40GB流量后,手机就被断网了。

浙江省消保委认为,联通公司此举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涉嫌虚假宣传、合同违约。

“我明明购买了60个G的流量,为什么只能用40个G?”

李先生表示,他购买的腾讯天王卡59元套餐中,包含40GB专属流量,可定向使用100多款免流软件。而每月20GB的通用流量则可以使用其他不免流软件。

“可是我在2019年10月发现,仅仅使用40GB手机就被莫名其妙地断网了。咨询联通公司后得知,只要套餐内和套餐外使用总流量超过40个G,系统就会自动关闭上网功能。”李先生说。

除了李先生外,浙江省消保委还接到了不少类似的投诉。对此,浙江省消保委5月15日向中国联通浙江分公司发出整改意见书,明确提出:“消费者购买40GB专属流量和20GB套餐外流量,但无法享受对应服务,你公司重复计算套餐外流量的行为涉嫌违约。”

联通浙江分公司5月28日对此回函表示,用户在订购腾讯天王卡套餐加其他通用流量包时,总流量(含专属流量+通用流量)达到40GB将触发流量封顶,如用户自主解除流量封顶,可继续免费使用通用流量包中的剩余部分,但不再享受套餐内的免流优惠(即专属流量)。

这意味着,目前购买腾讯天王卡套餐的消费者,实际可使用的流量仍然达不到设想中40GB专属流量+自行购买的通用流量总和,解封后消费者能使用的仅限于通用流量中的剩余部分。

浙江省消保委还指出,腾讯天王卡套餐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也会产生多项套餐外流量,比如点击广告、发布弹幕等。这些流量被当做通用流量,累计至流量封顶的40GB当中。

浙江省消保委:联通公司涉嫌侵权、合同违约和虚假宣传

浙江省消保委认为,联通公司在总流量达到40GB时,就关闭当月上网功能,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总流量已使用完毕,导致消费者继续购买流量。此举未充分告知消费者流量使用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此外,腾讯王卡流量套餐相关合同条款描述为:“当月套餐上网流量累积使用达40GB时,系统将关闭上网功能”。按照字面理解,当套餐流量累积使用达40GB时,系统才关闭上网功能。而实际上,联通公司在套餐流量尚未累积使用40GB,而是总流量达到40GB时就关闭了消费者的上网功能,该行为违反了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约定。

浙江省消保委指出,对于免流场景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涉嫌虚假宣传。“关于免流场景,联通公司应以醒目的方式提醒,并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浙江省消保委这样说。

(责任编辑:解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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